“事死如事生”这是中国民众远在上古之时就已形成的丧葬习俗,因此,中国民众对于丧葬 格外看重,历来流行厚葬、土葬的习俗,君不见规模宏大的陵园,气势雄壮的坟冢,以及全国各地数也数不清的坟墓,以及墓葬中各色各样的随葬品,就是这种习俗的产物。然而佛教认为人死很快与俗不同便转世再生,因而多薄葬、火化,形成了一套别开生面的葬礼,葬俗,表现出的风气和特色。 在佛教的词汇中,没有“死”一词,俗人所说的“死”被佛门称作涅盘、圆寂、归真、归寂、灭度,迁化、顺世等。信仰佛教的僧人死后,一般不像俗世那样举行隆重的葬礼,而是像佛祖涅盘时一样,用柴草等易燃之物架起火化台,将尸骨火化,最后将骨灰埋入寺院塔林。但佛教寺院在焚化僧人尸骨时,并非随便将僧人尸体抬上火化台,点燃柴草一烧了之,而是有着自己独物的礼俗。寺院的丧葬礼仪,也有等级、规格之分(仅从礼式仪上而言), 一般分为住持与普通僧众两大类。 先看住持的丧葬。住持,又称“堂头和尚”(出堂,即正式进入大殿或法堂的时候,住持走在最前面,故名),是一寺之首,因此住持的丧葬在寺院中自然算是一件大事。 当住持病重之时,预感到自己不久于人世,大多会主动请求搬出方丈室,住进东堂,也可不搬。 这时监院(俗称“当家的”,综合管理全寺事务,并主管全寺经济收入,亲自掌握库房)。就带着班首、权执等人到方丈室,清点财物,监院对诸位执事僧说: “拘病堂头和尚,讳某甲字某甲,年几十几岁,系某省某府某县籍,于某年某月某日住持本寺,领众辩道。于今年某月某日偶值病缘,恐风火不测,于今某月某日移居东堂,所有随身衣钵,请书记师抄录板帐,以便后事,伏希众悉计开。” 然后是书记记录下“某衣某衣共若干,某物某物共若干”。并记下年、月、日,由首座、监院、省行堂主、维那、知客、知库等清点财物及侍候住持的僧人签字画押。所有衣物仍然留在方丈室,派公谨有德的僧人看守,以便住持病愈之后,物归原主,或主持圆寂之后,以待”估唱”── 作价拍卖。 住持病重时,往往会留下遗嘱或遗书,来安排自己的后事,住持的遗嘱大多有统一的格式与固定的内容,其基本格式与内容为: “某寺住持某,世缘报谢风烛不停,所有随身衣钵檀信施利。非常住物,烦两序抄札。 端请某主人行丧事。余仪众僧看经行丧,毋致繁多侵用常住。幸察此意。 伏希悉及 年 月 日住山某押。” 这是住持留给寺院的遗嘱,嘱咐寺院怎样办理自己身后之事。除此之外,住持还会给名山尊宿、邻封老成或法眷留下自己的遗书,如给山尊宿的遗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