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07—2020)》和《成都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07-2020)》的通知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加强殡葬行业管理为目标,提出了2007—2020年期间成都市殡葬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市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殡葬事业发展现状和形势 (一)基本情况。 1.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入。1997年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成都市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环境,殡葬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中心城区和温江区、新都区、郫县死亡人口火化率达到100%,全市死亡人口火化率达到85%。文明办理丧事、文明祭奠方式逐渐为广大群众接受,接受骨灰安放、树葬、草坪葬等骨灰处理方式的群众逐渐增多。 2.殡葬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的殡仪服务体系和面向城镇居民的骨灰安葬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火化设施得到较大改善,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全市共有9个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供遗体接运、冷藏、悼念、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全市共有7个不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服务站,分布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蒲江县、新津县7个没有殡仪馆的区、县,主要提供遗体接运服务,部分还提供遗体冷藏、悼念等其他殡仪服务。全市共有33个经营性公墓(包括墓地和塔陵),其中9个分布在中心城区,其余24个分布在除郫县以外的其他区(市)县。已入葬墓穴(塔位)约20万个,还有已建成未使用的墓穴和骨灰安放设施约26万个,预计还可建设50万个,能够满足规划期内城镇居民骨灰安葬需求。 3. 殡葬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和殡葬行业的发展,成都市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政府、有关部门颁布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规范殡葬服务机构审批、登记、价格、用地、纳税等行为,取缔非法殡葬设施,查处非法从事殡葬服务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殡葬改革力度不够,火化率偏低。骨灰处理方式仍以入墓为主,节约土地、环保文明的殡葬方式尚未普及。 3.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加强。目前全市有经批准的农村公益性墓地8处,其中双流县6处,崇州市、大邑县各1处。农村居民在房屋周围、自留地埋葬骨灰的现象比较普遍,集中墓地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均有分布,规模大小不一。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需求十分迫切。 (三)面临的形势。保证基本殡葬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保障群众的基本丧葬需求、推进殡葬改革是政府承担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经营性殡葬服务,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为保证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 成都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殡葬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也将促进群众殡葬观念、习俗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同时,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对成都市殡葬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殡葬设施成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使保障农村居民丧葬需求成为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任务十分繁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