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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二次葬习俗

壮族二次葬习俗:——广西上林一带习俗  人死后,第一次葬是将遗体安放在木制的棺材里,“躺”着埋在土里,堆成长


——广西上林一带习俗

  人死后,第一次葬是将遗体安放在木制的棺材里,“躺”着埋在土里,堆成长形坟,叫“长墓”,也叫“新墓”,表示人还“睡”着,并没有“死”;也表示人的灵魂还没有到“阴府”,还是“新鬼”,没有投胎转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给他设灵位,祭祖时他是没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灵位设祭。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年之后,也就是腐尸“化净”之后,将“净骨”捡出,安放在陶罐(壮话叫做“金罐”,也叫“金钟”)中,选取“坟山宝地”重葬,堆成圆形坟,叫“圆墓”,也叫“祖墓”。顾名思义,“祖墓”的死者是应该有后代的(含旁系亲属),故年轻人死后一般不作二次葬。解放前,按习俗不满36岁的人(还有带身孕死[壮语叫“湿身死”]的妇女)是不进行二次葬的。但在解放后,人们思想解放了,没那么迷信了,成年人(16岁以上)及“湿身死”妇女也行二次葬了。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较随便,地头田边、茅山荒坡均可,并不讲究“风水”,不过还是要请“地理师(风水先生)”来定“坟向”,定下葬时辰,除了葬礼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却非常从简。但在旧社会,或追溯到民国以前,有个别“富贵”的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仿照帝皇的做法,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大都嗤之以鼻,并不看重;甚至对一些荒芜的“长墓”讥之为“无主”或“无后”,有时还以此来咒骂自己厌恶的人“以后死了埋长墓”,意为未成年即死(早死)。

  二次葬的墓地则很讲究“风水”,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墓地,宁可把“金坛”(捡骨后安放净骨的陶罐)寄葬在临时选定的地点,一般寻找向阳、干爽的土坡劈崖,挖个可以容得“金坛”的拱门形的洞穴,“金坛”安放好之后,通常敞开着,过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块封住的。对这种寄葬,清明扫墓也很简单,砍去杂草,烧几柱香即可。但寄葬时间不能太长,通常是一年,最多三年,当然也有因经济问题或其他原因而长年寄葬的。

  二次葬墓地的“风水”通常由“地理师”来寻找,或自己寻得后由“地理师”来确认。人们普遍认为,墓地的“风水”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否则就要倒运。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应该靠山临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临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庄一样。上林李姓巨族(据族谱记载,宗传三十余代,现今人口二十余万人)祖传的族谱上有个故事,足以说明人们对墓地风水的看重。故事原文是:

《千子万孙史略》

  传说五百年前,有个风水先生,寄宿于吾太始祖讳景晟公的家居住,其人之名乃是江西黄胜东也。此人有博通古今之学,尤属风水特长,终日游山玩水,到处命山为名,所谓金鸡展翅,丹凤朝阳,白鹤饮水,九龙戏珠,每一山都因其形而得其名。……景晟公官任凤化(今上林)知县,娶妻黄氏。黄氏为人宽达,四海来客,视同一家。前述黄胜东先生游旅凤化,客居景晟公家,黄氏待之如亲兄弟,黄先生感动得世所罕见,因而有心送一风水宝地与她。送地之前,特再三试黄氏之心:一说,先生每天出游,返家时将带满污泥的双脚浸入水缸涤洗,黄氏不但不恼,反而慰问先生,并毫无怨言地清洗水缸,再充满水,次次如此;二说,先生每逢雨天必出游,并向黄氏取伞,返家时,黄氏总在门口等其归来,在门口,先生就当黄氏之面,故意将雨伞在门框上碰破,黄氏非但不怪,还为先生顶风冒雨而赞赏有嘉,如此不知损坏了几多雨伞;三说,有一次,先生要去邀约故人,因而借景晟公官衣一用,黄氏慷慨与之并多予银两,先生酒宴之后,将所剩猪肉以官衣包回,弄得官衣龌龊不堪,黄氏亦不怪之;……先生既受黄氏之招待,于是送给黄氏一坟地坐落于天堂山之岭西燕云徐村背,并称,所谓天堂山三台落脉,土角流金蚂蚁窝地也,此吉地有三种葬法:一曰九代状元,二曰代代富足,三曰千子万孙。景晟公愿以九代状元而葬,而黄氏则因景晟之前五代、代代独子,因而阻止道:九代状元虽贵但不长而衰,而千子万孙世代绵长,蕃而不绝。先生满口称赞黄氏之见胜于须眉,正是福人葬福地,结果黄氏百年之后而葬之,先生亲自主持葬事,后来应验,于是留下千子万孙《澄江巨族》之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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