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明节 清明原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时间在农历的三月,相当于公历的四月五日左右,从太阳到达黄经15度开始。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它是标志季候和农业活动的节气。汉刘安《淮南子·天文训》记载说:“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孝经纬》记载说:“斗指乙为清明,万物至此皆洁齐清明。”《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也以“皆洁齐而清明”解释“清明”之义。清明节作为农事季节的标志,是开始春耕播种,中国的南方有“清明谷雨两相连,浸种耕种莫迟延”的谚语,北方有“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的谚语,都说明了这一点。 从节日说,清明是寒食节的演变。寒食节的由来是,春秋时晋文公流亡列国,随侍大臣介子推曾割下腿肉为其充饥。文公复国后,子推不求利禄,与母隐居绵山。文公难以寻觅,便放火烧山逼他出仕。谁知子推矢志不移,抱树而死。为了悼念他,文公下令在他殉节这天(清明前一天或两三天),全国寒食禁火,以后演化为节。也有学者认为,寒食之俗源于原始氏族社会的改火风俗,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奴隶制社会的火禁制度。其证据就是唐人韩翊的《寒食》诗:“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王侯家”,以及现今一些少数民族依然保留的每年“取新火”习俗。由于两节相近,不少节庆活动相重,久之寒食节与清明节不仅没有严格的区分,还被后者取而代之。
清明后来演化为民俗节日,由于其主要风俗活动为祭祀鬼神,故又称鬼节、冥节、死人节;由于其还有踏青、郊游的风习,故又称踏青节。“清明”还与“聪明”谐音,故有些地方还称“聪明节”。鬼节,死人节,是同一意思,因为人死了称“鬼”。相传,鬼生活在阴曹地府,即所谓的“冥界”,所以方称冥节。清顾禄《清嘉录》记载说:“盖土俗家祭,以清明、七月半、十月朝为鬼节,端午、冬至、年夜为人节。”可见,清明乃是三个鬼节的头一个,所以祭祖之风习也重。清明既为鬼节,所以这一天祭先祖,被称为“过节”,意思是鬼在这一天过节。 清代文人王凯泰的诗《中元节有感》便描写了福建一带过中元节的习俗。 道场普渡妥幽魂,原有盂兰古意存。 却怪红笺贴门首,肉山酒海庆中元。
农历七月十五这天,同是佛道两家总结批评的日子,两家都相应的考籍讲评活动;不同的是,道家的考察、汇报指向民众,即校籍辰。佛家的总结讲评则在内部进行。不管是对外的校籍辰还是内部的批评会,都说明佛道两家对七月十五日的重视。或者说明这个日子在佛道节日中的重要。再加上民间的所谓鬼节,这个时日更显得多彩多姿。校籍辰和自恣日仅只是这个时节俗活动中极小的一部分,此外尚有祭祖荐新、放灯照冥、盂兰盆会等在一年中也属重要的节俗活动。盂兰盆会是佛教岁节仪规中重要的仪式,例在每年有七月十五举行,因此中元节也有“盂兰盆节”之称。 清代诗人庞垲的《长安杂兴效竹枝体》一诗形象描绘了中元夜儿童持荷叶灯结伴游乐的情景。 万树凉生霜气清,中元月上九衢明。 小儿竞把青荷叶,万点银花散火城。 照佛门的盂兰盆会仪规来看,放河灯只是其中的一个小节目,并不显得多么要紧。而在民间的中元节俗活动中,放灯则是比较重要的。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现代女作家肖红《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