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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为亡妻王氏所写的墓志铭

苏轼为亡妻王氏所写的墓志铭:  导语: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苏轼娶了王弗为妻,王弗是眉州青神人王方的女儿。那时候苏轼才十九岁,王弗十六岁。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

  导语: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苏轼娶了王弗为妻,王弗是眉州青神人王方的女儿。那时候苏轼才十九岁,王弗十六岁。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王弗在京师逝世(今河南开封)。第二年苏轼的父亲苏洵去世,葬在了原籍,王氏也迁葬到原籍。此文即作于当年。

  作品原文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作品译文

  北宋治平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赵县苏轼的妻子王氏在京城去世。六月三十一日停丧在京城西面。第二年的六月九日下葬在眉州东北的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距离已故父母坟墓西北面八步远的地方。苏轼为之作墓志铭:

  王氏的名讳为弗,眉州眉县人,乡贡进士王方之女。十六岁嫁给苏轼。有一个儿子苏迈。你未嫁时,侍奉你的父母,出嫁后,侍奉我的父母,都谨慎恭敬。刚嫁给苏轼时,未曾说自己读过书。每当苏轼读书时,她就陪伴在侧,终日不去,也不知道她懂书。后来苏轼偶有遗忘,她便从旁提醒。苏轼问她其它书,她都略有所知。由此才知道她贤敏沉静。

  自从苏轼在凤翔做官,苏轼在外面做的每一件事,她没有一样不详细知晓。她说:“你离开父亲很远,不可以不小心谨慎。”每天按老父亲教导苏轼的话来告诫苏轼。苏轼与客人在客厅谈话,她就站在屏风中间听他们对话,回房后一定重复刚才的谈话并告诫苏轼:“那个人,采取模棱两可的骑墙态度,一味迎合您的心意所在,你何必和这样的人说话?”又有来要求与苏轼建立亲密关系十分过分的人,她说:“恐怕不能维持多久。那个人结交人很迫切,他以后不理睬人也一定很快速。”后来果然是这样。快要死的时候,她的话大多正确,像个预卜先知的人。死的时候,只有27岁。刚死不久的时候,父亲对我说:“她跟你一同患难,不能忘恩。以后就葬在你母亲的边上吧。”不满一年而我父亲也死了,我谨慎的按照父亲的遗愿安葬了她。墓志铭说:

  你能在九泉下陪伴母亲,而我不能。悲伤啊!我永远没有依靠。 你虽死了,但能与我母亲葬在一起,仍然做媳妇,没有遗憾了吧?悲伤啊!

  作品评价

  苏轼为逝去的妻子王弗所作的《亡妻王氏墓志铭》,作于1066年(北宋治平三年),作者当时30岁,已由外任调回京师为殿中丞。

  文章开头说明王氏的身份和死亡时间(年月日)、地点和殡葬时间、地点。第二段简介王氏生平,是墓志的主要组成部分。首先介绍王氏夫人的名字、籍贯和家庭出身。前人习惯称呼夫人为“君”,体现互敬互爱。接着交代她出嫁时的年龄和生儿名字(苏迈)。然后详细介绍了几件王氏生前的事迹:在娘婆二家侍奉父母舅姑(公婆)“皆以谨肃(恭谨肃恬)闻”;陪伴丈夫读书能够有所记,有所知,“其敏而静”毫不显露;主动关心丈夫在任上的政绩,经常告戒远离父母的丈夫要按老父亲教导办事等。此段文字简言意赅,以寥寥数语便刻画出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形象。结尾的“铭”,既慨叹夫人早逝,又以能够尽孝母亲为慰。接着大呼“呜呼哀哉”,表明自己失去爱妻和助手的深重悲痛。

  这篇墓志铭,作者在记事中倾注了自己的情思,记事虽简练但感情深厚。读完此篇,一个善良忠贞的妻子形象跃然纸上,使读者印象深刻,久久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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